6月13日,民政部举行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专题新闻发布会,民政部副部长顾朝曦、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司长陈越良出席发布会,介绍《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发布会由民政部新闻发言人、办公厅副主任李保俊主持。
近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印发,对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作出了全面部署。《意见》深入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城乡社区治理的新要求,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对城乡社区治理的新期待,科学总结近年来各地推进城乡社区治理的经验做法,明确提出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新目标、新任务、新举措。
城乡社区是社会的基本单元,是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幸福家园,是创新社会治理的基础平台,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重要基石。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城乡社区治理提出了一系列新论述、新部署,为我国推进城乡社区治理指明了方向。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把城乡社区治理创新作为深化社会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来抓,发挥城乡社区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基层群众自治深入发展,社会力量的协同作用日益显现,社区服务水平和居民群众福祉不断提升。
但就总体而言,我国城乡社区治理目前仍然存在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不强,基层群众自治活动的内容和载体相对单一,社区治理参与机制还不健全,政府部门包办过多,社会力量、市场主体的参与缺乏长效机制,社区居民的参与缺乏组织化渠道等瓶颈问题。为解决这些瓶颈问题,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民政部代中央起草形成了《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稿。2016年12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2017年4月3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正式印发。
《意见》是新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出台的关于城乡社区治理的纲领性文件,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决策部署。《意见》提出了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战略重点、主攻方向和推进策略,为开创新形势下城乡社区治理新局面提供了根本遵循,对促进人民生活幸福、社会和谐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具有深远意义。
《意见》起草遵循了以下四个原则:
一是坚持党对城乡社区治理的领导。把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作为贯穿社会治理和基层建设的主线,对如何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城乡社区治理中的领导核心作用进行了顶层设计。
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把服务居民、造福居民作为城乡社区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秉持依法有序组织居民群众参与社区治理的理念,实现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共享。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的总体思路。通过系统总结提炼各地行之有效、可复制可推广的成熟经验做法,将其转化为切实可行的政策要求,力图破解城乡社区治理领域的重大瓶颈问题;对于国家法律法规、中央层面现有政策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内容,不再专门提出要求。
四是注重城乡统筹的整体设计。从促进城乡一体化高度出发,注重以城带乡、以乡促城、优势互补、共同提高,提出了统筹推进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服务能力建设、保障机制建设,促进城乡社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目标任务。
《意见》明确了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四大任务:
一是健全完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有效发挥基层政府主导作用,注重发挥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基础作用,统筹发挥社会力量协同作用,推动形成基层党组织领导、基层政府主导的多方参与、共同治理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
二是提升城乡社区治理水平。着力加强社区居民参与能力、社区服务供给能力、社区文化引领能力、社区依法办事能力、社区矛盾预防化解能力、社区信息化应用能力等“六大能力建设”。
三是补齐城乡社区治理短板。对准制约城乡社区治理的“五大短板”,从改善社区人居环境、加快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优化社区资源配置、推进社区减负增效、改进社区物业服务管理等方面采取针对性措施,下大力气破解瓶颈问题。
四是强化城乡社区治理组织保障。完善城乡社区治理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健全城乡社区治理工作协调机制,创新城乡社区治理资金筹集和使用机制,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强化政策研究、标准制定和激励宣传,切实抓好文件贯彻落实。
作者:民政部政务微信 信息来源:民政部政务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