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财政厅(局)、卫生健康委、扶贫办、残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财政局、卫生健康委、扶贫办、残联:
为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在脱贫攻坚中切实做好贫困重度残疾人的照护服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文件官方链接:http://xxgk.mca.gov.cn:8081/n1360/1581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