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能力提升 推动农村社区规范化建设

近年来,山东省日照市结合村庄规划调整,积极探索实践,不断加强和提升农村社区规范化水平,努力把农村社区建设成为治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群众满意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近年来,山东省日照市结合村庄规划调整,积极探索实践,不断加强和提升农村社区规范化水平,努力把农村社区建设成为治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群众满意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治理机制规范化

取消管区、片区等农村管理运行模式,对实现集中居住的社区,健全完善“社区党委(党总支)—网格党支部—村民小组—党小组”的组织网络。

完善以财政投入为主,各类涉农资金、部门帮扶资金、无偿捐助、市场化运作为补充的农村社区建设多元化投入机制,健全以办事流程、服务标准、绩效考核、激励约束为内容的农村社区内部运行机制,力求规范、高效。

按照日照市《关于进一步推动全市农村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队伍建设的意见》要求,认真选聘社区工作人员,确保每个农村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不少于2人,同时采取以“两委”成员为主,乡镇下派、公开招募、公益性岗位开发、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社区任职等为辅的方式,保证社区每天至少有2-3名工作人员坐班值守。对规模较大、服务项目较多、群众确有大量需求的社区,相应增加工作人员职数。采取以会代训、外出学习、集中培训等方式,加强对社区工作者业务和技能培训,提高服务水平。

坚持以党建为引领,健全以党组织、居民自治组织为主体,各类社会组织为补充的农村社区组织体系,确保组织职能和工作责任到位。

市、区县、乡镇(街道)分级对社区规范化建设进行考评,制定详细具体的标准,推动落实并严格监督实施。区县作为责任主体,对农村社区规范化建设检查,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并将检查结果报送上级民政部门。市联合督导组对各区县上报结果按照一定比例进行抽查。

社区服务规范化

坚持以中心村、城郊村、合村并居的村为建设基础,按照每千人200-300平方米、总面积不少于500-800平方米的标准,合理设置社区服务中心383个,其中,直接用于服务群众的面积不低于70%,室外活动场所结合人口数量面积最低不少于1000平方米。

社区综治警务、医疗卫生、文教体育、养老托幼、便民商超和农资供销、农产品经营、农村金融、农业科技类社区服务业网点等服务设施配套齐备,形成以服务中心为主体、专项服务设施为配套、各类涉农服务站点为补充的社区服务设施网络。

对接群众需求,将6大类20余项公共服务事项下沉社区,推行“一门受理、服务代办”,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米”。对代办的服务事项,列出清单、印发明白纸,张贴在醒目位置;对政府下沉社区的公共服务事项,编印办事指南,方便群众查询。优化办事流程,采取提前预告、集中时间、集中办公的方式为社区群众提供定点、定时、定向服务,实行错时工作制、预约服务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等切实可行、灵活多样的制度措施,得到群众积极响应。建立民情日记,建立群众诉求快速处理机制,依法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推进农村社区居民服务向信息化服务转变,在已建成的农村社区全面推行网上办公制度,借助大数据平台,推动互联网、电子政务外网向农村社区延伸,方便群众在线查询、申办事项。

注:摘自中国社区报【202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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