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性与适应性:城市棚户区治理中的“单位管理逻辑”与社区抗逆力

摘 要:20世纪末的国有企业改革导致城市基层治理结构从单位制转向社区制。

摘 要:20世纪末的国有企业改革导致城市基层治理结构从单位制转向社区制。这并非社区制对单位制的简单代替,而是可用 “道家时间性”理解的单位制与社区制互动转换的变迁过程。典型的例证为东北国企宿舍区演变而来的城市棚户区治理问题。其社区少有大规模群体性事件。重要原因之一在于,有着过去国企单位管理经验的社区主任群体,在大型矛盾冲突化解、社区动员等方面,沿用以往单位治理逻辑,通过“事件性时间性”和“适应性循环”机制,帮助居民化解各类风险,形成适应变革的“社区抗逆力”。此类从“时间性”出发,研究基层社会“适应性”的思路,有利于促进贫困社区的可持续发展,同时有利于从中国独特的单位社会治理角度,拓展社区抗逆力理论的内涵与外延。

关键词:城市棚户区,单位体制,社区抗逆力,适应性循环

一、引 言

1998年全国大规模国有企业改制之后,单位社会消解过程中导致的城市棚户区现象,成为推动中国城市社会治理结构转型的重要契机。特别是在东北、西北、中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城市,大中型国企改制过程中,形成低保户多、老年人多、残疾人多的“三多” 棚户区。因此,近20年来,城市棚户区改造及其治理,一直被视为重大的民生和社会治理问题。对此,学界大多在“单位人到社区人”或“单位制到社区制”的二元变迁思维下,先反思单位制的内在不足,从对单位制的“破”中,从外在行政和经济改革因素中,去思考棚户区的治理之道。但实际上,大部分棚户区较少爆发重大群体性事件,甚至是在棚户区拆迁过程中,也较少持续爆发大规模对抗行为,大体维持较为稳定的社会秩序。此类社区似乎有一种内在的能力来应对大变革。最近几年,笔者所在的研究团队,受到汶川地震后学界运用“社区抗逆力”研究社区灾后重建机理的启发,尝试运用“抗逆力”的理论视角,探求老工业基地的单位体制传统与社区治理之间的内在关联。随着研究的深入,逐渐聚焦“带头”抵御风险的“社区主任”群体,发现其自身具有的国企管理经历,对形成社区抗逆力、促进社区治理创新,具有积极作用。

二、历史社会学的时间性与社区治理的“单位管理逻辑”

1998年全面实行的国有企业改革,一般被视为围绕产权改革、增强企业活力的经济变革。需要注意,国企改革也是促进中国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结构转型的社会变革。管理学、政治学、社会学等学科对此积极回应,将中国城市基层社会管理模式变迁,理解为从单位制转向社区制的过程。早在2000年,有学者认为改革开放之后,中国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是从单位制转向社区制,将确立社区自治体系作为中国城市社区发展的核心环节。大部分学者随即认为“社区制”是对“单位制”和“街居制”的超越。其实质是形成一种,从单位资源束缚结构中“解放”出来的,具有自我调解、自我管理功能的居民自治系统。在单位放权的过程中,社区的职能体现出新活力,体现在社区民主自治、民主管理、高效分配公共服务资源等优越于单位制的诸多优势。质言之,单位制向社区制的转变,是“国家—单位—个人”向“国家—社区—个人”的城市基层管理结构的演变,对于提高政府基层管理效率和公共性效能,具有重要的理论与实践意义。

但是,上述研究将“单位制”与“社区制”视为二元分立的结构,作为变迁研究,是一种缺少历史性叙事的功能性分析。实际上,在“非典”、“棚户区改造”等重大事件中,出现了诸多“非线性”现象。例如,在非典期间,单位动员体制在维持社区秩序稳定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单位的温情主义和社群主义,在处理棚户区拆迁矛盾中起关键作用。总之,真正的历史变迁,并非一种线性的目的论时间性,而是一种无数偶然性互相作用的复杂时间性。面对中国循环往复的时空变迁,社会学家的反思尤甚。例如,赵鼎新在思考中国复杂历史社会变迁时,强调正反结构性因素互相转换的“道家时间性”。他认为目前可借鉴的西方“时间分析”,只有“知识”却无“智慧”; 进而批判了西方社会科学背后的五种时间性,即,没有时间的横向比较研究、固定时间下的纵向比较研究、循环时间指导下的研究、进步 (终极) 时间及其指导下的研究、多元史观及其指导下的研究。依据赵氏的反思,面对单位制向社区制的变迁,既不能采用一味强调社区制必然替代单位制的进步史观,也不能强调历史上某种文化制度“极端重要性”的纵向比较研究,更不能强行将单位制置于社区制出现困境的某一固定时间内开展将单位制浪漫化的“历史决定论”分析。以上做法,皆为机械的无智慧的方法。在赵氏眼里所谓“有智慧”的是“道家时间”,其核心是“循环性的强弱转化法则”。即,“道家的时间观很容易与社会机制结合而发展为社会科学理论,因为它背后是如下一个覆盖性法则: 任何性质的社会组织、思想和制度,随着它们变得强大,削弱它们的社会力量和社会机制也会变得越来越重要”。换言之,时空系统中的各类力量,在正反交融的循环过程中,大体保持一种均衡状态。同理,当社区逐渐出现社会原子化、公共参与不足的公共性危机时,其另一面的单位组织动员传统、单位父爱主义、单位社群主义等机制和观念,则会重要起来。但同时,当单位传统被极端“神话”之后,社区制的自治与分权观念,又会尤为重要起来。因此,理解中国城市基层社会治理逻辑变迁,应遵循的是单位制和社区制,互动转换、二元交融的“道家时间性”。

笔者所在的单位制变迁与社区治理研究团队,持续关注单位制变革与社区治理之间的内在关联,十分重视经验分析的“口述史”和“叙事分析”;从2004年开始,陆续对沈阳、长春、吉林市、佳木斯、漠河等东北50余个,涉及重型机械、造纸、石化等东北超大型国企社区的治理经验,进行系统整理,尤其关注社区主任所积累的“土方法”。然而,面对诸如“穿针引线法”、“千家万户法”、“五代六心法”等社区主任自己总结出的治理经验,在波澜壮阔的中国改革大潮中,似乎还缺少什么。历史社会学似乎能给出答案。若从韦伯行动研究中包含的“历史维度理解范式”来看的话,要理解社区管理者使用“土方法” 的动机意图,必然要考虑其历史,而“历史就是人及其活动,并非后验的绝对法则或意志”。面对社区主任采取的一些“土方法”,我们必然要结合其以前在单位的管理经验去理解其社区治理方法。

三、从车间主任到社区主任: 单位管理经验与社会风险化解

(一)“调面调影法”:“车间矛盾解决法”与社区大规模矛盾风险

中国城市的社会整合结构在单位制消解后,从“国家—单位—个人”,转变为“国家—社区—个人”的结构。一般而言,单位这种纵向联结的消失,使得个人与国家的联结减弱。基层社会又尚未建立承接单位职能的新型社区,遂形成治理真空。大量下岗居民在短期内产生强烈的被剥夺感,导致社会矛盾激化,易产生大规模群体性事件。但实际上,棚户区居民在常态生活中,甚至是在气氛较为紧张的棚户区拆迁过程中,在社区居委会的“减压器”作用下,较少形成群体性事件。以社区主任为代表的基层社区管理者,运用了诸如“调面调影法”、“刚柔相济法”等自己创造的“土方法”,巧妙化解居民的各类纠纷和矛盾。

“调面调影法”来源于,基层社区主任在调解时总结的“见面调面,见影调影”的说法。其含义是指调解居民矛盾时,见到他人的面时,就当面调解,见到影子时,也同样做影子的工作,意思引申为“利用一切可以恰当利用的机会,把握时机、节奏、环境、分寸、语气、技巧等因素,以进行见缝插针式地、随时随地调解”。这种方法常适用于子女争遗产、婆媳纠纷等不宜在公开场合讨论和解决,涉及个人隐私的纠纷。“刚柔相济法”则用于调解大型复杂性纠纷和矛盾,是指“调节者利用法律法规与人情事理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劝解。‘刚’是指国家的政策和法律等不可撼动的硬性规章条文,‘柔’是指从‘道德’、‘人情’、‘面子’等方面对双方进行思想上的诱导和启发,是将 ‘情’与 ‘法’相结合、软硬兼施的过程”。

这些方法是研究团队提炼曾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的、东北某模范社区主任治理经验形成的。从表面上看,这些方法似乎只是一个典型模范的特殊经验,但是我们结合其它棚户区的调研之后,发现其代表的其实是一种群体类型。这类社区主任都有任职于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工会或车间的基层管理经历。一般而言,东北的棚户区社区主任,除了部分长期坚持做居委会工作的“老主任”之外,大部分来自国有企业的下岗或退休管理干部。

1998年前后,东北地区大城市相继打造党建社区,在下岗职工中,优先招聘原国企技术人员和管理干部,担任社区主任 (书记) 或社区干事。这些原国企管理干部能运用在单位时期积累的矛盾化解方法,逐一化解各类社会风险。一方面,单位化解矛盾的基本前提在于,人们在认知上就认为职工之间是“人民内部矛盾”,强调,被视为“非对抗性”的单位熟人社会的内部纠纷,不能采用压制性、敌对性、对抗性的方式来处理。例如,多数社区主任一致认为,社区居民的冲突要理解为人民内部矛盾,就像在车间里处理工友矛盾一样,在坚持一些管理原则和规定的前提下,要运用谈心、说服教育、内部处理等方式来化解矛盾。可见,人民内部矛盾,这一化解矛盾的正向叙事,运用“自己人”思维所包含的温情主义,将复杂的矛盾冲突,先在差序格局中进行筛选,属于内部人的矛盾先化解掉,化解不掉的矛盾,再运用外部制度进行解决。

进而言之,单位企业中的矛盾之所以被视为“自己人的矛盾”,在于一种“干群一体化”的重要机制。“此时期的领导干部并非只对工人起管理作用,鉴于单位功能的复合性,领导干部对工人是管理与服务并行的……单位时期的领导干部更像一个‘大家长’,协同多方关系,维系单位共同体的稳定与和谐”。可见,管理干部在单位时期擅长运用非正式的富有情感的方法化解矛盾,但同时又坚持制度的合法性和神圣性。前文提及的“调面调影法”、“刚柔相济法”正好说明这一点。对于下岗后的单位干部来说,尽管缺少实体性的单位场域,但正如个体的认知或行动是结构化产物一样,结构也会嵌入于行动之中,个体在此结构化过程中形成的惯习并不会因为实体结构的改变而消失。同理,尽管失去了单位办社会的福利机制,但干群一体机制仍作用于社区秩序。大多数社区主任坚持制度与关怀结合、刚柔合一的原则,依旧运用对待家人的方式对待居民,同时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层层化解各类复杂的矛盾和风险。

(二)“千家万户法”:“车间现场走访法”与社区原子化风险

国企改革日益深入之后,部分国企在不适应市场经济的过程中衰落、甚至破产,其衰落的单位社区也越发贫困。东北地区将此类社区称为“老旧散”社区,其中的“散”,正是以社区“人心散漫”为代表的社会互动式微的真实写照。基层的社区主任如何应对这种深层次的困境? 在大量的访谈中,多数社区主任都提到“走访入户”的重要性。我们将此提炼为“千家走访法”,是指“通过入户走访的情况进行系统化整理,将走访中发现的问题作为基层党组织下一步工作的重点。通过入户走访解决居民问题,细致开展群众工作,真正做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广大基层社区干部,将走访入户了解居民需求,作为日常工作的重要部分,同时针对特定问题进行重点走访,了解居民对特定事情的认识,掌握其利益诉求,最终解决居民实际困难。社区干部在走访过程中,也在居民与居民、居民与街道、居民与地方政府之间,起到重要的信息传达作用。

面对此类独具中国特色的“千家万户法”,我们将其置于中国共产党治理逻辑的历史脉络中去理解。群众路线是中国共产党进行革命和治理国家的重要经验。新中国成立之后的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群众路线进入进一步发展的阶段。在国有企业的经济生产和管理领域,体现为“两参一改三结合”。即,“工人是企业的主人,提倡干部参加劳动、工人参加管理、改革不合理的规章制度和实行技术人员、工人、干部的结合”。从管理者的角度看,单位制中的群众路线体现为,对待工人的平等性,维护工人利益的主动性,满足工人需求的服务性; 强调进入基层车间走访工人。一方面强调“现场性”,国企基层管理干部深入劳动第一线了解每个工位日常生产信息,发现管理技术问题。一些当年宣传劳动模范先进事迹的材料,也将“走进劳动现场”作为评选“先进”的首要条件。如“只有经常参加劳动,工人才会和你说真心话,我们说的话,工人也才相信。坐在办公室里很难摸透工人的思想问题,也不容易把问题解决深透”。

另一方面强调“温情主义”,深入现场不单是上对下的检查式走访,而是温情主义的谈心式走访,强调“拉家常”和“拉近距离”。要求基层管理干部“不要轻易用行政命令的口吻,有时候非正式的、口头的工作分派比命令更为有效”。同时采取“聊天拉家常”的方式,了解工人的生活需求和思想动态,强调“在参加劳动与工人接触中常通过随便聊天,发现工人的思想问题,及时帮助解决”。可见,“基层走访式管理”是单位制群众路线的典型模式,具有强烈的“联结性”,实现基层与单位管理,甚至是与国家工业化进程的有机结合。

由此,一方面将基层技术干部、基层技术工人、非熟练工人,基层管理干部,以及中层管理层,乃至企业和国家宏观单位管理体制,进行有效连接,形成一个集信息传达网络、生产资本、社会资本于一体的单位社会管理网络。彼此互通技术与行政信息,及时发现技术和管理问题。另一方面,通过基层管理者的“关怀式走基层”,使得管理者的管理理念,甚至是家国情怀,与基层劳动大众进行对接,激发普通工人的主人翁意识以及为国家工业化建设奋斗的家国情怀。以上这种兼具“现场性”与“温情主义”的管理模式,在后单位时期的棚户区治理中,仍然起到关键作用,拥有国企管理经验的社区主任群体,继续沿用下基层解决问题的管理方法,重新恢复社区的“联结性”,入户走访深入了解弱势群体的真实需求。重新恢复居民之间的信任以及对政府的公信力,最后将其他分散的驻街单位、街道办事处等资源重新加以整合,形成资源共享联动的基层社区管理网络,在很大程度上化解社区居民的原子化风险。

(三)“再造社群法”:“单位社群主义”传统与社区认同感危机

单位制消解后,继续“被迫”留在棚户区的居民,其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较低,无暇参与社区公共活动和公共治理,逐渐缺乏公共责任感。在单位制时期,工作和生活得到单位保障且差异不大的前提下,工友、同志、邻居、朋友、家人等多样角色的群体,能够在集体主义场域中,相互交融影响形成强烈的集体意识。如今在单位保障消解的前提下,大家尽管拥有了更多“私人空间”,但无暇顾及帮助他人和服务社区,对于社区的认同感和参与程度自然降低。面对此风险,多位有着国企工作经历的社区主任在访谈中,提到一些共同的应对方法,可称为“再造社群法”。“在社区营造过程中,依据新的社会背景和社区具体状况,将基于社区长期共同生活而孕育和积淀起来的文化传统和行为习惯进行承接和再造,在实现社区文化基因承续的同时,进一步推进社区居民的再组织化和社群的整合凝聚”。

此类方法的前提是激活社区业已形成的,基于单位社群主义的认同感和组织优势。社区自身在单位熟人化、组织化、集体化生活场域中形成的强调社群团结和守望相助的单位社群主义传统文化和组织模式,在单位消失后会继续存在。李怀印认为单位时期国企内部存在一种“单位社群主义”,其有着与华尔德所说的“新传统主义”不同的对称性、非正式性、对等性。“它所强调的是社会主义国家在塑造国营企业运营机制过程中的核心作用,工人对单位的全面依赖,同一单位或单位内部同一部门的所有个人之间形成的认同,而最为核心的则是其中干部与工人之间大体上对称的相互合作、相互依靠的关系”。笔者认为,将单位内部理解为熟人社会的社群主义的做法,更具有本土性。事实上,单位社群主义在后单位时期仍然未完全消解。社区主任通过组织公共演出、共同参与维修公共设施、重建单位时期的相互依靠的集体氛围,以集体惯习和集体记忆,激活单位人的主人翁意识和公共精神。较为典型的是,东北某社区通过发动居民在社区集体种植树木,并共同看守培育等形式,进行社区生态环境的治理,将居民的集体意识,朝着更高层次的环保意识方向发展,逐渐促进居民的公共意识,化解居民信任和认同感式微的风险。

四、适应性循环: 事件性时间性视野中的社区抗逆力机制

如前文所述,具有单位管理经验的社区主任群体运用诸多治理智慧,逐步化解社会风险。但行文至此,以上的分析只能回答“是什么,有什么作用”,但未能回答“通过怎样的机制来化解风险”的社会学核心问题。我们只有在机制分析中,把握住多元主体在时空中互动作用的条件,才能激活优势,积极预防风险的发生。近年来,特别是汶川地震后,“社区抗逆力”作为灾害风险管理的重要范式,成为分析国内灾后社区重建的新兴领域,朱华桂较早在国内系统分析“社区抗逆力”的理论与实践框架,为风险管理研究者所重视,后又拓展到公共卫生事件的社区风险管理,成为公共卫生研究的新领域。近年来,“抗逆力”逐渐进入社会学者视野,成为在风险社会背景下,分析连片特困山区精准扶贫,以及衰落单位社区重建,乃至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内生发展的全新理论实践框架。从“内生性”和“动态性”拓展了风险社会背景下社区发展的内涵与外延。但对于时间上“变”与“不变”相互交织,以及空间上社区类型多样的中国社会来说,作为舶来品的“社区抗逆力”概念框架,似乎也不能局限于“共时性”分析,否则,分析的只能是扁平化、片面化、碎片化的假问题。须结合历史社会学的视角从“历时性” 维度,将城乡社区动态发展的复杂性,置于中国社会变迁的时空大系统之中去思考。

历史性分析中国社会,并不代表直接将中国过去的传统与现实机械地对接,而是要遵循一种“事件性的时间性”。应星认为目前中国的历史社会学存在三类范式,即,长时段构建理论模型、宏观比较历史分析、事件社会学。前两类范式都在不同程度上,将历史和社会的复杂性、多元性,整体性,进行化约处理。而事件社会学比较适用于研究类似于中国,此类具有时空复杂性的巨型社会。该范式强调“将社会理论的分析锋芒完全隐身在复杂而细微的历史叙事之中,通过对各种路径依赖的、兼具普遍性和偶变性的事件的还原,来理解和揭示韦伯所谓 ‘适合’的因果机制,即在时间上异质性的、在层次上多重性的因果机制”。其前提来源于休厄尔 ( William Sewell) 所提出的“事件性的时间性” (eventful temporality) 。进而言之,“‘事件’并不是发生在社会生活中的任何事情,而是那些会深刻改变结构的人类社会中相对较少发生的事物。由此可见,休厄尔的‘路径依赖’ 理论对历史变迁的分析,极为依赖于社会历史中发生了什么‘事件’,何时发生这些‘事件’,以及这些“事件”可能会产生何种结构上的后果; 而这些‘事件’是否发生,以及发生的具体时间在很大程度上是偶然的; 事件在不同时间发生也会对结构产生不同的影响”。这是一种完全不同于直线进步史观的重要范式。

若我们以此来理解中国单位制变迁背景下社区治理的话,不能简单将其视为单位社会向后单位社会的单向转变。依据事件性时间性的框架来看,1998年的国企改革,显然是深刻改变社会结构的大事件。一方面,国企改革具有社会变革性。1998年国企改革不仅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经济管理改革也是深刻的社会改革。国企改革推动的单位体制消解,引发基层社区治理危机等一系列社会风险,引发人们思考基层社会治理结构转型的问题,遂成为深刻改变社会结构的历史大事件。另一方面,国企改革具有历史衔接性。正是国企改革引发的一系列社会问题,使得学术界和实务界思考背后的社区治理问题,也使得人们重新审视,国企改革前单位体制作为重要的社会整合机制,对于化解近代中国整体性危机的重要意义。检视基层社区居民以及社区整体,在那场巨大变革中所进行的积极回应,甚至形成的抵御风险的抗逆力,对于进一步深化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具有深远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从“抗逆力”的角度,“国企改革”可被理解为中国社会面对全球经济改革浪潮,如何进行适应,以保持中国社会的时空连续性和稳定性。换言之,国企改革是一个历史契机,激发人们重新思考,中国社会作为一个巨型结构所具有的生命力。“抗逆力”(resilience) 顾名思义具有“抵抗逆境之意”。其基本前提假设是,面对风险的主体,无论是个体、家庭、社区、地区和民族国家,都是一个复杂的适应性系统,是复杂的主动适应过程。在抗逆力理论中,分析这一过程的是被称为“扰沌”(panarchy) 的“适应性循环机制”,是指“适应性主体面对外界干扰时,能通过学习和积累经验以改变自身继而改变系统的结构达到适应,而且这种由系统环境干扰引发的适应过程似乎总在循环地进行”。该过程可分为四个阶段。首先是被称为“激发”的 γ 阶段,社会生态系统会面对干扰,不断学习和调整,自发产生一些制度。然后进入到一个稳定但缓慢保守的K阶段,被称为“保守”阶段。系统内部积累的技术、社会资本、文化资本相对稳定,内部的联结力增强。但控制力越来越强,会导致系统刚性发展,抗逆力降低,脆弱性增强。此时进入被称为“释放”的 Ω 阶段,在外界的刺激下,系统将突变,释放其逐渐积累的资本和资源,系统的组织严密性丧失,为新的治理结构创造条件。随后系统进入“重组”的 α 阶段,系统进行重新组织,重复以上循环。以此来看,1998年国企改革之后,作为社会生态系统的棚户区,其自身也是一个复杂适应性系统,其抵御和适应社会风险的过程,也大致经历一个适应性循环过程。其复杂性在于,不管是改革开放后的社区社会系统,还是一个受到单位时期文化影响的社会系统,其抵御风险的过程,大致遵循适应性循环之迹。

首先是社区系统发挥主动性调动资源的激发阶段。一方面,地方政府在面对国企改制中单位管理社会功能失调,下岗工人冲突频发的风险时,招聘原国企基层党员干部作为社区管理干部,加强基层社区党建工作。另一方面,大量拥有国企基层管理经验的社区主任,调动以前原单位的资源,解决纠纷和再就业问题。这些适应性主体,重新激活单位时期“到车间去”的群众路线,逐渐形成一些社区治理的“土方法”,解决居民的再就业、再组织化等问题。在此期间,社区居民的信任感、认同感、主人翁意识、集体意识再次被激发。

其次是保守阶段,社区系统通过有人格魅力和领导权威的社区主任治理之后,内部的社会联结程度增强,形成稳定的社会秩序。但随着社区建设的开展,政府会从外部投入大量的资金和荣誉性的政治资源。社区内部则会因这些资源的分配,对社区主任产生不满,甚至发生纠纷、冲突。在居民心中,社区主任的领路人的积极角色,似乎会转换为资源独享者、一言堂等负面形象,甚至会出现居民不配合社区居委会工作的情况。特别是在棚户区改造拆迁过程中,不少居民怀疑社区主任站在开发商一边,独占各种好处,降低对社区居委会的信任,甚至与其发生冲突。因此,以往那种只靠权威和人格魅力治理社区的卡里斯玛式治理受到反思。“卡里斯玛具有高度个人化的特质,可能导致组织发展呈现初级化,难以向更加成熟的组织结构发展……依赖社区精英卡里斯玛型权威的社区治理模式缺乏稳定的规章制度支持,其权威效力具有不确定性和一定限度”。可见,在危机状态通过集中权力快速整合社区成员的方式,尽管能起到适应危机、抵御风险的积极作用。但在稳定阶段,单一化的权力结构,往往会出现权力化、刚性化控制的负面效应。如果此时再遇到外来的公共危机事件的话,社区抵御风险的抗逆力水平会明显降低。

再次是释放阶段。近十年来,国家积极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共享共治”、“多元协治”等概念,逐渐成为学术界和实务界的共识。作为社会生态系统的基层社区,逐渐释放各类资源。最为典型的是将单位人再组织化的“社群再造法”: 通过将居民组织起来,形成社区分权结构;在分权结构下,更易获得各个层次的信息和资源,也能分散权力和责任,灵活动员资源适应外在风险。以长春某破产国企社区为例,为了处理好社区的物业管理问题,社区选举成立“社区自治管理委员会”,由居民选出的 5 名德高望重的社区成员担任管委会成员,负责社区物业的日常运作。此后,还以这些单位人为主体设立了监督委员会、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居民议事会、自治管理委员会、联合工会等社区管理的自治组织。为了促进社区群众组织的发展,社区还组建了以老职工、老党员为核心的志愿者服务队伍,如老年协会、文体协会、司法协会等多个群众性社区自治组织; 组建了“红袖标义务巡逻队”、“四小志愿服务队”、“居家养老志愿服务队”等 12 支志愿服务队伍,注册志愿者达452人。尽管仍然需要社区主任发挥权威作用,但是社区居委会通过将碎片化的“单位人”资源进行整合,从整体上进行把控,将集中的权力和社会资本进行释放,逐渐形成无数个小型的治理结构。而这些结构依然以单位的温情主义和社区认同感为基础,较难形成利益集团。因而,原来卡里斯玛权力型的社区治理结构进行重组,又重新进入充满活力的激发阶段,然后在历史变迁大潮中继续适应性的循环过程。

五、结论与讨论

20世纪90年代以降,中国城市基层社会管理结构,从单位制逐渐转向社区制。随着群体性事件、公共卫生事件等社会风险的增加,全面加强社区建设,成为基层社会治理的核心内容。新型社区治理更加强调激活社区内生性的能力建设。社区的内生性,不仅要从共时性中去寻找,更要从历时性的角度,将居民无形中积累的惯习与社区文化传统,视为促进社区发展与抗风险的内生因素。为此,本文以近十年来作者持续关注的东北老工业基地社区治理为例,强调客观看待东北工业化进程中形成的单位制传统,特别聚焦于有着原国有企业管理经验的社区干部群体,在社区治理中发挥的积极作用。1998 年国企改革之后,基层政府优先将大量国企基层管理干部吸纳进社区,成为基层社会管理者。他们将国企基层管理中积累的,强调在场性、非对抗性的管理方法和原则,运用到化解各类社会风险的社区治理之中; 并在包括激发、保守、释放、重组等阶段的适应性循环过程中,将过去的治理经验逐渐转化为抵御社会变革风险的社区抗逆力。

值得注意的是,社区抗逆力的形成,是一个需要社区主任和居民等多元主体互动合作的漫长过程。如果没有居民与社区主任积极互动的话,所谓的“抗逆力”,有可能是居民迫于外在权力压制形成的“被迫适应”。若如此,居民积怨加深,社区可能酝酿更大的危机。本文由于篇幅限制,居民的主体性及其与社区主任的互动过程着墨较少。居民与社区主任互动的复杂过程,应是未来研究进一步讨论与补充之处。同时,本文在衡量社区抗逆力时较为关注是否发生群体性事件以及群体性事件的数量。在未来的社区抗逆力研究中,如何对中国社区抗逆力进行操作化分析,是值得深入思考的地方。总之,作为一项探索式研究,本文强调在历史与现实的互动中,重视个体、社区自身的内在优势,最终促进城乡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作者系吉林大学哲学社会学院社会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芦恒;稿源:《广东社会科学》2019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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