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背景:
越秀区是广州市中心城区,下辖18条街道,222个社区,户籍人口117万。越秀区作为广州市最古老的中心城区,社会管理和服务难以适应经济社会快速深刻变化的阶段性特征愈来愈凸显。政府大包大榄、职能错位、社区居委会行政化,社区服务不够便民,公共资源不足,驻社区单位和居民对社区治理的认识和参与不足等问题影响了越秀区推进新型化城市化发展、深化社区建设的步伐。
实验举措:
一、发挥党委政府“主导者”作用,把握社区治理方向
领导重视,调整“越秀区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推进实验区建设工作,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和街道各司其职,形成合力。
制度先行,出台了《越秀区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深入推进开展与驻社区机团单位共建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开展社区减负工作的意见》等文件,保障“三方治理”模式健康前行。
资金保障,年平均投入4000万元,打造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和网格化服务管理平台,完善区街两级网格化指挥中心建设,开发网格化巡查系统及手机APP。
党建引领,建立街道“大工委”、社区“大党委”,吸纳驻社区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党员骨干担任社区兼职委员,共同参与社区重大问题的研讨和决策。
二、激发驻社区单位和社会组织“主力军”作用,凝聚社区治理合力
一是以“九连共建”汇集多方资源参与社区治理。以项目化形式对外发布各方需求,通过共建联席会议等方式,链接多个驻社区单位或个人认领项目,开展面向社区不同群体的多样化、社会化服务。
二是搭建平台积极推进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承接街道家庭综合服务中心项目等方式,为社区少年儿童、残障人士、老年人等提供针对性服务。
三是开展“三方联动社区提升计划”。通过“项目联动、矛盾联调、服务联供、组织联培、人才联建”的五项联动,实现“三社”一体化联动发展,完善社区多元服务供给模式,共同推进社区治理和服务的深层次发展。
三、提升社区居民“主人翁”意识,激发社区治理活力
一是强化社区居民委员花自治功能。开展社区组织机构、挂牌、台账清理工作,进一步规范社区考核评比活动。严格社区印章管理使用,推动社区减负。梳理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的社区服务站的职责清单,精简社区审批服务事项。
二是构建无缝社区居民自治组织体系。建立片区、院落、楼宇三级居民自治组织开展自治工作,充分发挥小区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简易物业自治小组在居民自治中的作用。研究社区居民自治联盟新形式,探索通过吸纳社区个人会员和机构会员参与社区治理工作新模式
三是广泛开展社区协商。建立城市社区分层议事机制,厘清居民议事边界,规范议事程序,形成“楼宇事楼宇议、大院事大院议、社区事社区议”的分层议事机制。实施议事、决策、执行、监督“四步协商议事法”,协调解决社区“微改造”、大院停车、业主委员会成立等关系居民切身利益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